中国是全球最大的自行车生产国和使用国,而自行车在中国人的生活中还有着重要的社会地位,但长期以来我们在自行车设计方面却落后于发达国家,我们还处于自行车产业的末段,而设计与产业的结合也是非常滞后的,在此我们借中国国际自行车展的举办,在国内外高校和设计企业(个人)范围内征集作品,同时举办“中国国际自行车设计大赛”,以期提升自行车产品设计水准与国际化,鼓励健康、环保的自行车设计理念与运用,对全球环境与人类健康有所贡献。
一、活动目的 1、传播自行车文化,倡导自行车设计; 2、构建中国自行车品牌,鼓励自行车原创设计; 3、建立自行车设计与产业之间的合作平台;
二、比赛主题 创意改变生活
三、组织机构
主办单位 中国自行车协会 中国工业设计协会
协办单位 上海创意产业中心 上海工业设计协会
承办单位 上海协升展览有限公司
特别支持单位 清华大学美术学院工业设计系、上海交通大学工业设计系、同济大学城市建筑与规划学院艺术系、江南大学设计科学与文化研究所、中国美术学院设计艺术学院、湖南大学设计艺术学院。
媒体支持单位 解放日报、新民晚报、上海商报、《创意》、《大设计》、《中国自行车》
指定官方网站 创网(021ci.com)
四、参赛资格 国内外凡对此竞赛感兴趣的高校、设计机构和个人均可报名参加。
五、大赛预赛评委会:(拟邀请以下专家、教授评委,排名不分先后)
黄武秀:中国工业设计协会秘书长 霍晓云:中国国际自行车展组委会秘书长 何增强:上海创意产业中心秘书长 殷正声:同济大学城市管理学院艺术设计系主任 张 同:复旦大学上海视觉艺术学院空间与工业设计学院院长 范凯熹:中国美术学院上海设计学院副院长 周 佚:上海指南工业设计有限公司总经理 侯正光:上海木马工业设计有限公司总经理 傅月明:好孩子集团设计总监
六、参赛获益 1、比赛颁奖典礼于“中国国际自行车展览会”开幕式举行,获奖作品将被展览于会场; 2、比赛结束后将于国内外举办成果巡展,展示所有获奖作品; 3、比赛成果及各得奖作品将刊登于国内外各大媒体; 4、得奖作品将有机会获得自行车生产商认购产权并量产,使设计师美梦成真; 5、此比赛总奖金75万元人民币,同时颁发奖杯和证书。
七、奖项设置 1、决赛(第三阶段):总金额69万元 一等奖1名 奖金15万元 证书1本 奖杯1座 二等奖2名 奖金12万元 证书1本 奖杯1座 三等奖3名 奖金10万元 证书1本 奖杯1座 2、初赛(第二阶段):总金额6万元 优秀奖20名 模型制作补贴费0.3万元 证书1本 奖杯1座 3、预赛(第一阶段): 入围奖100名 无奖金 证书1本 无奖杯
八、参赛程序 1、参赛者须到“创网(www.021ci.com)”完成线上报名。若为团体报名参赛,须指定一位代表人; 2、自报名完成至截稿日期为止,可随时以电子邮件方式将设计作品发到指定邮箱(scic_gov@126.com); 3、预赛阶段评审委员会将评出100名入围奖,入围奖将被展示于“第十八届中国国际自行车展览会”上; 4、初赛阶段评审委员会将评出20名优秀奖,其获奖模型将被展示于“第十九届中国国际自行车展览会”上,同时邀请自行车生产商进行认购产权并量产; 5、决赛阶段评审委员会将评出6名大奖,其获奖1:1自行车样车将被展示于“第二十届中国国际自行车展览会”上; 6、比赛结果将举办颁奖典礼及颁发奖金。
九、时间流程 1、 网上报名:2008年03月01日——03月31日 2、 提交作品:2008年03月15日——04月15日 3、 预赛评审:2008年04月16日——04月18日 4、 公布结果:2008年04月25日(手稿展览) 5、 初赛评审:2008年12月01日——12月03日 6、 模型制作:2009年01月01日——03月31日 7、 公布结果:2009年04月25日(模型展览、厂商认购) 8、 决赛评审:2009年11月01日——11月03日 9、 样车制作:2009年12月01日——2010年03月31日 10、公布结果:2010年04月25日(样车展览)
十、评审标准 1、原创性:必须是原创作品,任何抄袭行为均由本人负责; 2、创新性:具体之崭新结构、外形、组件等设计; 3、可行性:制造技术、工艺技术和批量生产的可行性; 4、市场性:设计符合安全要求、市场需求与经济效益; 5、其 他:造型美观、符合人体工程学、能利用平面/模型/实物表达。
十一、作品要求 1、参赛者须提供精细的手绘图或三维电脑制作图(含正面、侧面、整车效果图); 2、参赛作品必须同时提交一份100字以内的设计说明; 3、每件作品均需打印A4幅面300dpi彩稿一份,并提供版面电子文档(以光盘形式保存为jpg格式,分辨率为300dpi); 4、设计作品不予退回,请作者自留底稿; 5、凡是获奖作品不得参与任何形式的其他比赛; 6、入选的参赛者必须制作1:2缩小比例的模型始得以进入决赛; 7、模型需于2009年4月10日前邮寄或亲送至组委会指定地点; 8、为评审的公正性,所有作品不得标示与作品设计无关的签名或记号。
十二、联系方式 参评作品邮寄或电邮至: 联系人:上海创意产业中心 张惠小姐 高沪赟小姐 电 话:021-63353108 传 真:021-63353118 网 站:www.021ci.com 邮 箱:scic_gov@126.com 地 址:上海市虹口区沙泾路29号3楼(上海创意产业中心)
十三、其他说明 1、参赛作品及文件不齐全或不符合规定者,组委会有权不予收件,做自动弃权处理并不予退回; 2、参赛者应尊重评审委员的决议,对评审结果不得异议; 3、为维护评审之公正,参赛者不得私自公开其获奖结果; 4、名次公布后,若获奖者需在相关媒体刊载,须通知组委会; 5、获得一等奖、二等奖、三等奖及优秀奖作品,组委会或生产商认购将享有其版权,包括出版著作、展览、交易等权利; 6、所有参赛作品必须为参赛者自行创作,且无任何抄袭仿冒行为,组委会若发现此类现象将取消其比赛资格。若为获奖作品,则追回颁发的各类奖项并公告之,如造成第三者权益损失,参赛者负完全法律责任; 7、获奖者奖金个人调节税自理,奖金包含模型制作费和样车制作费; 8、凡报名参赛者,即视为已充分了解此比较规则中各条款,且愿意完全遵守本规则所述各项规定; 9、组委会对本次大赛拥有最终解释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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